各单位:
学期即将结束,现将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假期及返校时间
学生:1月12日(星期六)至2月21日(星期四)放假;2月22日(正月十八,星期五)报到注册,2月2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教职工:1月17日(星期四)至2月20日(星期三)放假;2月21日(正月十七,星期四)报到上班。
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平安度假
学生管理单位,特别是各二级学院要采取多种方式,在学生离校前,进行一次学生安全教育。全体教职工要提高警惕,防火防盗,注意交通及出行安全。各单位在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后勤基建处、学生处及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寒假留校学生的住宿管理及相关教育工作。寒假期间,保卫处负责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值班人员于1月17日凌晨进入岗位,2月20日晚结束。值班期间应加强校园门卫值守和校内巡逻,确保学校各项教学设施和师生财产的安全。
三、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确保开学秩序良好
假期由后勤基建处负责,对全校课室、实验室、报告厅、学生宿舍的桌凳、门窗、水电系统及其他教学和生活设施进行全面检修;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对多媒体课室、实验室的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和更换;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协助职能部门做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学时学校组织检查。
全体师生员工必须按时返校报到,届时学校将进行开学情况检查,检查师生员工报到上班、上课情况,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各二级学院要抓好学生缴费注册工作,暂缓注册的学生应按规定程序申请、审批。
四、其它有关工作及要求
(一)假期学校值班工作由学校领导和党办、校办、校友办领导承担。如有紧急情况,值班人员向党政办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视情况应及时向相关校领导报告。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外出按照《惠州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审批制度》执行,并及时报党办、校办备案,以便工作安排。
(二)寒假期间,有因工作需要申请使用学校公章的,应提前自行按《惠州学院印章管理规定》(惠院党发〔2016〕75号)履行相应审批手续,校办将于1月23日、1月30日和2月14日三天上午9:00-11:00安排专职人员值班。
惠州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