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惠州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惠院发〔2023〕188号)、《关于做好惠州学院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惠院学工〔2024〕45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学院认定工作小组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经组织推荐方式产生,现面向全院师生进行公示。
认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共13人)
组 长:梁红梅
副组长:陈贤斌
成 员:刘金鹏、肖经聪、陈珊珊、黄丽嫦、马思梦、袁秀莲、方漫琳、陈泽虹、张振、刘群(学生代表)、刘凌莉(学生代表)。
公示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3日。
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以通过电话、来访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到学院,异议人要说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及异
议理由和依据,以便调查核实,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金鹏
联系电话:0752-2527112
联系地点:电子楼224
邮 箱:ljp2021@hzu.edu.cn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