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粤教助[2023]2号)、《惠州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惠院发[2023]188号)、《关于做好惠州学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惠院学工〔2026〕58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学院认定工作小组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经组织推荐方式产生,现面向全院师生进行公示。
认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共13人)
组 长:梁红梅
副组长:陈贤斌
成 员:刘金鹏、肖经聪、黄丽嫦、马思梦、王婷、陈珊珊、郑建超、张正瑞、梁泽逍、郑茗炜(学生代表)、黎飞畅(学生代表)。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15日
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以通过电话、来访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到学院,异议人要说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及异议理由和依据,以便调查核实,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52-2527112
联系地点:电子楼224
邮 箱:ljp2021@hzu.edu.cn
惠州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7月13日

